學生工作部工作職責
學生工作部是負責全院學生教育、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一、按照國家德育大綱和高校學生行為規範的要求,開拓思路、轉變觀念、不斷創新,研究和探索新形勢下高校學生德育工作的體系和規律,對學院各系部的學生思想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二、調查研究、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态,為黨委、校長辦公室決策提供建設性意見,全面貫徹黨委、校長辦公室的各項決策。
三、指導各系(部)的學生工作,負責學生工作的檢查、協調和評估。
四、制定、規範和健全學院的各項德育管理制度。
五、協助學院黨委加強對全院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學生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樹立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思想觀念。
六、負責學生獎懲、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工作。
七、負責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詢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
八、負責全院全日制專科生的獎、貸、勤、助、減、補等管理工作。
九、負責對違紀學生進行行政處分工作。
十、負責本部門教育信息化與網絡工作。利用現代教育手段,營造師生互動平台,努力形成“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過程育人”的德育氛圍。
十一、制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工作的年度及學期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标,溝通、交流學生工作信息和經驗,并及時進行檢查、評比、總結。
十二、深入了解和掌握學生思想動态,開展學生工作調研和理論研讨工作。做好學生管理的綜合、服務、協調工作,及時向領導彙報,并與有關部門溝通。
十三、負責全院輔導員隊伍建設,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對輔導員進行崗前、崗中培訓,并組織各系對輔導員進行業績考核與獎勵、調整工作。
十四、領導各級學生組織,圍繞學院中心工作開展各種有益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組織學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
十五、配合宣傳部、團委開展校園文化建設及學beat365在线登录技、文體、社會實踐活動。
十六、負責組織開展各系(部)學生工作年度考核。
十七、完成學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學生工作處工作職責
學生工作處是在學院黨委和行政領導下負責全院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行為規範管理、幫困助學、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的協調和管理部門。其具體職能有:
一、負責制定全院學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具體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院學生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
三、負責定期調查、研究和分析學生思想動态,研究和探索新形勢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徑、新方法。
四、負責和協調全院學生事務管理和服務工作,為學生成長成才創造良好的氛圍并提供優質服務。
五、負責全院學風建設的協調、牽頭工作。
六、負責全院班主任隊伍建設,不斷完善學生工作的管理體制。
七、負責學院班主任的培訓、考核、評比、表彰。提高班主任的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
八、負責對各系(部)學生管理工作的指導、服務、考核、評比、表彰工作。
九、負責組織各系(部)做好新生接待、入校教育、新生軍訓及畢業生離校工作。
十、負責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評優評先工作。
十一、負責全院學生勤工儉學、國家助學貸款、學院獎學金的管理、評定和發放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各系(部)對學生行為規範違紀學生的調查、處理和申訴處理工作,及時對違紀學生進行批評、說服教育和相關處分處理。
十三、負責接待和處理有關學生問題的來信和來訪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協調各系(部)做好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全院學風建設的協調、牽頭工作。
十六、負責全院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學生心理危機幹預等。
十七、負責做好學生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突發事件的預警處理及維穩工作。
十八、完成學院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人民武裝部工作職責
人民武裝部在校黨委、行政和上級軍事部門、教育部門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其工作職責是:
一、積極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國防教育的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防法律、法規。
二、負責全院學生國防教育工作。
三、負責學院學生軍事理論課程教學管理工作及組織開展軍事技能訓練。
四、負責組織軍事教學方面的理論研讨和學術交流活動。
五、負責組織對軍事理論課教師的培訓和指導。
六、負責在全院開展有關國防教育活動和咨詢活動。
七、負責學院在校大學生和應屆畢業生參軍入伍工作。
八、負責學院參軍大學生退伍後的複學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民兵組織建設和民兵武器裝備的管理。
十、負責學院人防戰備工作。
十一、做好雙擁工作,負責全院烈、軍屬,複員、轉業退伍軍人的慰問工作。
十二、完成學院和上級軍事指揮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學生工作部(處)、武裝部崗位工作職責
科室 |
職責内容 |
學生工作部部長 (處長) 、武裝部部長 |
1. 負責學生工作處(部)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提高全體人員的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2. 全面負責學生工作處(部)的日常工作。 3. 根據學院的年度工作和上級的指示精神制定工作計劃及年度工作總結。 4. 健全學生工作處(部)的日常管理,定期召開學生工作處(部)會議、班主任會議和輔導員會議,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并布置落實各項工作。 5. 檢查、提高班主任和輔導員崗位職責能力,負責審定班主任、輔導員的評優、推優工作。 6. 負責組織制定學生管理的相關制度和組織學生工作相關會議,加上學生工作隊伍建設。 7. 負責組織制定并落實年度軍訓、國防教育、逃生、學生入伍等工作。 |
武裝部 副部長 |
1. 按照武裝部的工作職責,協助部長處理日常工作。 2. 協助部長與上級學生軍訓管理機關、軍事機關和承訓部隊的聯系。 3. 具體負責學生軍事訓練,年度征兵和适齡青年兵役登記統計工作;負責學生預備役登記,全院複轉軍人的統報、管理及“擁軍優屬”等工作。 4. 完成部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
學生處 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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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協助處長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 主管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學生思想狀況,采取切實措施,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教育活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學生中的突出問題,維護學生的穩定。 3. 主管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行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學生綜合素質測評。 4. 負責學生獎勵、處分、勤工助學,與相關部門配合做好醫療保險、心理咨詢等。 5. 負責指導各系部和班主任。 6. 負責組織各系部學生工作的考核和統計報表。 7. 協助處長共同努力完成學院下達的任期目标任務。 8. 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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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貫徹國家、省關于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方針、政策;執行學院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相關政策措施;制定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業務規範;完善助困體系。 2. 在處長的領導下負責對全院學生資助的日常管理和具體實施工作。 3. 負責做好困難學生的定期調查、特困生檔案的建立、勤工助學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完善和實施各類社會捐助、資助體系,做好學生臨時困難補助和專項困難補助的評審、發放等管理工作。 4. 負責全院國家助學貸款的各項管理工作。 5. 負責全院勤工助學工作實施及管理工作。 6. 負責全院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實施與管理工作。 7. 負責學生獎學金、助學金的評選、審核、發放工作。 8. 使用和維護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系統和網頁。 9. 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
公寓管理中心 |
1. 新生入學公寓安排日常管理。 2. 學生公寓日常管理。 3. 學生公寓突發事件處理。 4. 學生公寓文化創建。 5. 學生公寓安全教育。 6. 學生公寓上課“清零”。 7. 負責對物業公司監督考核工作。 8. 被褥、軍訓服裝售賣管理。 9. 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
心理健康教育 與咨詢中心 |
1. 舉辦學生心理健康知識講座,指導學生增強心理保健意識和能力; 2. 負責學生心理健康工作人員的培訓,指導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開展;加強班級心理委員建設。 3. 指導學生心理協會做好心理健康知識的宣傳及普及工作; 4. 開展多種形式的心理咨詢活動,适時開展團體心理輔導; 5. 負責學生的心理普查工作,了解、掌握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建立全院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及心理咨詢個案記錄; 6. 實行心理咨詢值班制度,熱情接待求詢人員; 7. 制訂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計劃和總結; 8. 管理心理咨詢中心圖書資料,維護心理咨詢網站; 9. 定期參加培訓、督導,提高咨詢輔導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10. 加強理論研究,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
易班發展中心 |
1. 負責易班網建設與推廣工作; 2. 做好易班的後台維護、易班用戶的管理; 3. 及時監測易班網上輿情,維護易班網絡安全; 4. 個性化開發和管理易班平台的功能及組件, 依托易班平台,服務師生; 5. 負責校易班發展中心的日常管理,指導各系(部)易班分站開展工作; 6. 做好易班的整體形象設計和對外宣傳工作。結合我校文化建設目标,開展“易班”特色校園活動; 7. 利用易班平台開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拓展德育新陣地; 8.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 負責學工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0. 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綜合辦公室 |
1. 負責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的起草工作。 2. 負責部門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 3. 負責部門的人員考勤、津貼核算及報賬等工作。 4. 負責部門文件的收文、發文及歸檔、各項材料上報上報工作 5. 負責部門承辦的各類會議的通知組織及記錄。 6. 負責部門公章的管理、使用等。 7. 負責部門資産管理及辦公用品、報刊雜志、信件的管理工作。 8. 負責對外聯絡及公務接待工作。 9. 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學生 教育管理科 |
1. 負責新生入學教育、學風校風校紀教育、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畢業生文明離校教育等工作。 2. 負責輔導員(班主任)的隊伍建設、工作考核、理論學習等工作。 3. 負責學生管理規章制度的制訂和完善工作。 4. 負責各二級院系學生管理工作情況的檢查和考評工作。 5. 指導大學生自律委員會工作,加強組織和隊伍建設。 6. 學生綜合素質的測評工作,三好學生、優秀班幹、先進集體等評優評選工作。 7. 學生違紀的認定處理、突發事件的處理。 8. 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
國防教育管理科 |
1. 負責學生軍訓工作。 2. 負責軍事理論課教學工作,制定學生軍事理論課教學計劃、教學管理制度,完成教學任務;組織部門人員的業務學習和培訓,開展教學研究活動。 3. 負責在校學生征兵工作的宣傳、體檢、政審等各項工作。 4. 負責複學退伍學生的接收登記,安排民政局接收複員學生檔案工作。 5. 負責發放應征入伍學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優撫金工作。 6. 負責師生的國防教育、宣傳工作;根據國防法規的内容和要求,積極開展國防教育宣傳活動,提高國防意識和國防觀念。 7. 負責雙擁共建工作,做好每年烈、軍屬、複轉軍人及共建部隊的慰問工作。 5、指導學院退伍兵協會等學生社團開展活動; 8. 負責我校民兵工作。做好每年民兵組建、整組、教育與訓練工作。做好我校預備役登記、兵役登記工作。 10. 根據上級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雙擁工作,加強國防教育基地建設,積極開展“雙擁”活動。 12. 負責武裝部文件的收發管理及整理工作。 13. 負責學院武裝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14. 完成校黨委和上級軍事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
學生創新創業 中心 |
1.宣傳、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大學生創業的方針、政策和法令; 2.制定和完善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的各類規章制度及實施細則; 3.負責大學生創業園的各項目常管理工作和服務工作; 4.組織開展大學beat365在线登录技創新項目的申報和評審、立項、資金管理工作; 5.組織開展各類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對優秀項目予以推介、扶持; 6.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提高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 7.為在校大學生提供創業政策咨詢、創業項目登記與指導; 8.協助大學生創業項目在工商、稅務、人社等部門注冊、登記; 9.負責大學生創業項目的申報和評審工作,扶持優秀創業項目入駐創業園; 10.協助創業園項目申請各類創業扶持基金,并對成功孵化的項目向社會予以推介 |
學生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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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生活動組織、審批。 2. 學生“文明教育活動”工作、“禁毒防艾”工作。 3. 協同相關部門做好畢業生文明離校手續辦理工作。 4. 學生學生證辦理 5. 負責大學生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工作及制定校内政策。 6. 負責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信息統計、上報等工作。 7. 協同相關部門做好大學生醫療費報銷審核和發放工作。 |
輔導員發展 中心 |
1. 開展輔導員職業能力提升相關工作,涵蓋各類輔導員培訓、輔導員論壇、年級工作組研讨、輔導員職業能力大賽、月講評集體備課等。 2. 編撰發行中心相關刊物,涵蓋學工簡報、輔導員優秀論文集、學生工作案例彙編、優秀月講評集錦等。 3. 組織專題學習和理論研究,适時向學生處等職能部門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和意見。 4. 參與輔導員各類評審和推薦工作,涵蓋評優評獎、職稱評定、國内外學習進修等方面的資格評審、人選推薦。 5. 為輔導員提供節日祝福、生日祝福、生活幫助等人文關懷,同時提供輔導員興趣組、素質拓展、學生工作趣味運動會等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