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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興滇英才支持計劃”申報工作的公告

發布日期:2022-04-21 作者: 閱讀量:

為加大雲南省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力度,決定開展2022年度“興滇英才支持計劃”申報工作。申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項目

1.個人專項。第一層次:科技領軍人才、雲嶺學者;第二層次:高端外國專家、産業創新人才、首席技師、教學名師、名醫、文化名家、創業人才;第三層次:青年人才。

2.團隊專項。頂尖團隊和創新團隊。

3.柔性引才。符合條件的柔性引進人才(團隊),可按程序申報相應專項及項目經費支持。

4.配套專項。科學家工作室、培養激勵、研修訪學、引才伯樂激勵。

二、申報方式

“興滇英才支持計劃”采取網絡申報方式開展,申報人通過“雲嶺先鋒網”(//www.ynylxf.cn)或雲南網(//www.yunnan.cn)“人才強滇”欄目登錄“雲南省智慧人才雲平台”進行申報。

三、條件及規則

申報人的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22年4月6日,具體申報條件詳見“雲南省智慧人才雲平台”通知公告欄(各專項實施細則)。申報規則按《雲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第十八條辦理,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申報人根據個人實際,在個人專項和團隊專項中擇一申報,若同時申報多個項目的,取消本年度所有項目申報資格。

2.原雲南省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和雲南省高層次人才培養支持計劃入選人才,可憑入選後取得的新成果,擇一申報“興滇英才支持計劃”中更高層次專項。

3.申報人入選雲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劃”後,在培養支持期内,不得再申報州(市)或行業領域人才計劃。

4.申報人取得3名及以上科技領軍人才、雲嶺學者的署名推薦,可免于形式審查直接進入專項評審。科技領軍人才、雲嶺學者聯名推薦權每個申報年度隻能行使1次。

5.申報人符合《雲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可适當放寬相應申報條件。

6.根據《雲南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園建設支持方案》,經審批列入雲南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園(以下簡稱“高創園”)人才目錄名單并全職在園工作的人才,經“高創園”管委會審核同意後,直接向各專項省級主管部門申報相應專項。

7.申報人在填報申報書以及提供相應支撐材料時,要按照“代表作”要求,突出本人取得的标志性、高質量成果,以及與申報專項關聯性強、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

8.雲南省行政區域外的科研團隊離岸申報頂尖團隊的,須注意:

(1)科技成果必須在雲南省行政區域内轉化應用,且轉移轉化的成果應具有國内領先水平、技術成熟度高,權屬清晰,無知識産權糾紛,且開展科技成果應用示範和高價值發明專利轉化,該科技成果年新增銷售收入5%以上的,1年内可申報頂尖團隊。

(2)申報頂尖團隊的依托單位應為雲南省行政區域内的成果轉化所在機構或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平台。

(3)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内外院士在滇創辦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科技型企業并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的;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等人才,在滇創辦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科技型企業并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的,可申報頂尖團隊。

(4)申報材料需提供與技術供方或需方簽訂的委托服務合同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複印件并加蓋公章),促成技術投融資證明材料等。

(5)無實質創新内容的單純擴産擴量、單純技術研發項目不在支持範圍。

特别提示:因人才計劃優化整合,2021年省級人才計劃停報一年。因此,在2022年“興滇英才支持計劃”申報過程中:(1)年齡上限放寬1年,即2022年4月6日超過相應專項規定年齡上限的可放寬一周歲;(2)引才支持放寬1年,即在2020年4月6日後進入雲南省工作的省外、國外人才,可選擇“全職引進”申報;(3)培養激勵放寬1年,即行政、工資關系隸屬雲南省,2019年4月6日後在雲南省工作期間新入選(獲得)世界級或國家級人才項目(獎勵)的,可申報培養激勵。

四、時間安排

1.申報時間。2022年4月6日至5月15日,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2.評審時間。評審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

五、組織領導

雲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劃”申報評審工作在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領導下,由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共同組織實施。

未盡事宜,請關注“雲南省智慧人才雲平台”通知公告或由各專項省級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1.科技領軍人才專項實施細則(試行)

2.雲嶺學者專項實施細則(試行)

3.高端外國專家專項實施細則(試行)

4.産業創新人才專項實施細則(試行)

5.首席技師專項實施細則(試行)

6.教學名師專項實施細則(試行)

7.名醫專項實施細則(試行)

8.文化名家專項實施細則(試行)

9.創業人才專項實施細則(試行)

10.青年人才專項實施細則(試行)

11.團隊專項實施細則(試行)

12.人才培養激勵實施細則(試行)

13.雲南省科學家工作室實施細則(試行)

14.研修訪學實施細則(試行)

15.引才伯樂激勵實施細則(試行)

16.特殊生活補貼實施細則(試行)


中共雲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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